# PT108305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廠區道路養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聯礪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8,000
原始預算
$ 400,000
底價金額
$ 399,500
決標折數
87.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蒲雪芳
聯絡電話 (02)28360050#108
機關代碼 3.79.15.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聯絡人 蒲雪芳
聯絡電話 (02)28360050#108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xuefang@ms.ptrip.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6 11:00
開標時間 108/04/26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其營業項目如下(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檢附a.承攬工程手冊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檢附a.承攬工程手冊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機關依政府循環經濟政策,需於本案瀝青混凝土混合使用垃圾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廠商應配合辦理。本次修正詳細價目表及契約補充規範,有關「焚化底渣再生粒料載運車輛需使用符合環保署規範」,加註「不含AC送料車輛」。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4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4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三組蒲雪芳: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108,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5,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萬1,000元整。 5.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6.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6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蒲雪芳
聯絡電話
(02)28360050#108
機關代碼
3.79.15.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聯絡人
蒲雪芳
聯絡電話
(02)28360050#108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xuefang@ms.ptrip.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6 11:00
開標時間
108/04/26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其營業項目如下(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檢附a.承攬工程手冊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檢附a.承攬工程手冊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機關依政府循環經濟政策,需於本案瀝青混凝土混合使用垃圾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廠商應配合辦理。本次修正詳細價目表及契約補充規範,有關「焚化底渣再生粒料載運車輛需使用符合環保署規範」,加註「不含AC送料車輛」。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4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4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三組蒲雪芳: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108,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萬5,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萬1,000元整。 5.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6.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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