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71或108
電子郵件信箱
Chiang2282@ms.ptri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期滿後,於次年度招標作業未完成前依契約單價延長執行3個月,擴充金額新臺幣19萬5,456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管理大樓第三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始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b.廠商須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加入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並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5、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分別備妥至少各一位甲級空調技術士及乙級空調技術士之合格證照或證明文件,並附有勞保證明文件供本廠(第一組)核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一組 蔣利和 :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 471 ,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須繳納。
5.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6.餘詳投標須知。
7.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