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107208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焚化廠連身工作服財物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棉楙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7,042
原始預算
$ 197,04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第二組張惠如及第三組蘇怡禎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07及116
機關代碼 3.79.15.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聯絡人 第二組張惠如及第三組蘇怡禎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07及116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tina980629@ms.ptri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6/11/30 14:00
開標地點 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管理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後接獲機關通知訂製日起九十日曆天內交清全部標的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 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C306010成衣業或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等相關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 。 2、廠商納稅證明。 3、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二)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預定開標後70日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1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二組 張惠如 :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 407 ,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8,000元整。 5.本採購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經審議確定,再另行通知廠商及相關人員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企劃書(ㄧ式 8 份)及樣品1件,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標,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9.餘詳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5
聯絡人
第二組張惠如及第三組蘇怡禎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07及116
機關代碼
3.79.15.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聯絡人
第二組張惠如及第三組蘇怡禎
聯絡電話
(02)28360050#407及116
傳真號碼
(02)28350651
電子郵件信箱
tina980629@ms.ptri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6/11/30 14:00
開標地點
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管理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後接獲機關通知訂製日起九十日曆天內交清全部標的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 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C306010成衣業或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等相關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 。 2、廠商納稅證明。 3、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二)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電子領標。(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預定決標日期:預定開標後70日 3.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1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二組 張惠如 :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 407 ,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8,000元整。 5.本採購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經審議確定,再另行通知廠商及相關人員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企劃書(ㄧ式 8 份)及樣品1件,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標,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9.餘詳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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