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電子郵件信箱
idodo@ms.ptrip.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招標文件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符合其中一項)。
2.廠商納稅證明。
3.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
(1)樹穴植栽規劃及種植: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
(2)植栽養護作業:依機關通知(種植完成約1~2個月至106年12月29日前)。
2.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0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第三組游苑逸:連絡電話02-2836-0050轉115,傳真:02-2835-0651、地址: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6.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0條,本案屬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
7.本案施作植栽須提供保活180個日曆天之保固服務,得標廠商應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11.餘詳投標須知。
12.檢舉受理單位補充: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836006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