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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增購金額為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增購期間至115年12月15日。
2.如為相同工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1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本案廠商得標後故意不履行,影響本案執行進度及業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綜合庶務組)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包含機械設備運轉部分安裝測試完成後提送完工報告書1式5份,包括施工照片(彩色)及運轉測試紀錄、電子檔……等,報告書提送後經機關審核如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應於115年9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9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E603100電焊工程業、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或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任一項符合。
3.【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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