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513 招標中 (剩 8 天)

115年度垃圾貯坑消防槍整修更新暨柴油貯槽除鏽油漆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公告日:115/08/05 截止日:115/08/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45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文再
聯絡電話 (02)22300800#203
機關代碼 3.79.1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
聯絡人 周文再
聯絡電話 (02)22300800#203
傳真號碼 (02)82300476
電子郵件信箱 ft-14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8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本案廠商得標後故意不履行,影響本案執行進度及業務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綜合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廠房完成安裝測試及契約約定完成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應於115年8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需具有「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僅須其中一項符合項目 3.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並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其情形:和審查表一致。 4.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5.【履約保證金額度】:按契約金額之10%。 6.【保固保證金額度】:按結算金額之3%。 7.【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文再
聯絡電話
(02)22300800#203
機關代碼
3.79.1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
聯絡人
周文再
聯絡電話
(02)22300800#203
傳真號碼
(02)82300476
電子郵件信箱
ft-14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8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本案廠商得標後故意不履行,影響本案執行進度及業務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五十三號(綜合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9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廠房完成安裝測試及契約約定完成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應於115年8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需具有「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僅須其中一項符合項目 3.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並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其情形:和審查表一致。 4.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5.【履約保證金額度】:按契約金額之10%。 6.【保固保證金額度】:按結算金額之3%。 7.【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7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