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間從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68萬0,400元整。後續擴充同原契約條件、價金及數量續約,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約束廠商及保障本廠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辦公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F02010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6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標。3.【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4.【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5.本案業經機關首者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6.本案廠商資格概要: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F02010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7.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方式取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廠商應準備服務建議書(含附件)【 8 】份(正本1份,副本【 7 】份)並於投標文件中投遞;評審作業前經資格及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本案廠商免辦理簡報,由本廠逕行針對服務建議書評審,並將評審結果通知廠商,並針對最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約),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評審須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