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4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廠區及周界環境品質監測作業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40,560
原始預算
$ 2,700,000
底價金額
$ 2,680,000
決標折數
91.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育瑋
聯絡電話 (02)22300800#309
機關代碼 3.79.1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
聯絡人 林育瑋
聯絡電話 (02)22300800#309
傳真號碼 (02)22300068
電子郵件信箱 ft-206@mail.taipei.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原契約約定之履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至新契約發包簽訂為止,並以116年3月31日為限。 2.擴充金額:114年1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金額上限為344萬4,356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7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檢測及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履約進行期間,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就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101050 環境檢測服務業 (該特定營業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 (1)廠商應為行政院環境部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其許可類別項目須包括作業項目表規定之採樣及分析項目且許可證有效期限原則需至114 年12月31日以後,倘契約有延期或遲延履約者,需比照順延;如遇許可證有效期不足者,請切結承諾取得許可有效期至契約期限,並於到期前完成補件。 (2)若有未經認證之項目,須檢附經行政院環境部許可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協力廠商證件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開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2.【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114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 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第三組,逾截止期限者視不合格標。 4..【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以上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5.【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6.【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育瑋
聯絡電話
(02)22300800#309
機關代碼
3.79.1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
聯絡人
林育瑋
聯絡電話
(02)22300800#309
傳真號碼
(02)22300068
電子郵件信箱
ft-206@mail.taipei.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原契約約定之履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至新契約發包簽訂為止,並以116年3月31日為限。 2.擴充金額:114年1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金額上限為344萬4,356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27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檢測及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履約進行期間,遇物價波動時,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就漲跌幅超過5%之部分,調整契約價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101050 環境檢測服務業 (該特定營業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 (1)廠商應為行政院環境部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其許可類別項目須包括作業項目表規定之採樣及分析項目且許可證有效期限原則需至114 年12月31日以後,倘契約有延期或遲延履約者,需比照順延;如遇許可證有效期不足者,請切結承諾取得許可有效期至契約期限,並於到期前完成補件。 (2)若有未經認證之項目,須檢附經行政院環境部許可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協力廠商證件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開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2.【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114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 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第三組,逾截止期限者視不合格標。 4..【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以上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5.【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6.【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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