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30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公文收發、郵件登錄交寄、公文交換、環境維護、協助檔案管理、電話諮詢委外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齊樂家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98,000
原始預算
$ 1,098,996
底價金額
$ 1,09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第三組 吳泓儒
聯絡電話 (02)22300800#114
機關代碼 3.79.1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
聯絡人 第三組 吳泓儒
聯絡電話 (02)22300800#114
傳真號碼 (02)22391731
電子郵件信箱 ft-35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在機關新契約未生效前,機關得依契約原約定之履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書面通知廠商繼續履約,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2個月)共新臺幣18萬3,166元,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且履約時間短,短期內無大幅波動。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包含:IZ12010人力派遣業或JZ99050仲介服務業或I103060管理顧問業與人力資源運用有關項目(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第1次開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詳投標須知第5點第4款)。 2.【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第三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押標金額度】:本案無押標金。 5.【開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6.【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7.【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4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3
聯絡人
第三組 吳泓儒
聯絡電話
(02)22300800#114
機關代碼
3.79.1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
聯絡人
第三組 吳泓儒
聯絡電話
(02)22300800#114
傳真號碼
(02)22391731
電子郵件信箱
ft-35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在機關新契約未生效前,機關得依契約原約定之履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書面通知廠商繼續履約,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2個月)共新臺幣18萬3,166元,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且履約時間短,短期內無大幅波動。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包含:IZ12010人力派遣業或JZ99050仲介服務業或I103060管理顧問業與人力資源運用有關項目(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第1次開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詳投標須知第5點第4款)。 2.【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第三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標。 4.【押標金額度】:本案無押標金。 5.【開標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管理大樓1樓開標室。 6.【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7.【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政風室、電話:02-22300800轉410、傳真:02-22301403、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4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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