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30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臺北市焚化再生粒料委託再利用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昀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50,000
原始預算
$ 4,150,000
底價金額
$ 4,0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孟勳、丁建新
聯絡電話 (02)27961833#214、319
機關代碼 3.79.15.2
單位名稱 第一組、第三組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聯絡人 蔡孟勳、丁建新
聯絡電話 (02)27961833#214、319
傳真號碼 (02)27942176
電子郵件信箱 fs-ting@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為4,150,00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延長契約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9 17:00
開標時間 108/08/20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本廠管理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8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水泥製造業(C901030)、預拌混凝土製造業(C901040)或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C901050),前述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及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須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為每公噸新臺幣810元。 ※書面投標親送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本廠第三組。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不分段開標審標。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0萬元。 ※履約期限:自通知載運日次日起270日(含)止,得辦理增購,其價款依照本契約所訂價額核計之,延長契約至108年12月31日。 ※本案採單價決標,以公噸計費,預估數量5,000公噸,以實際再利用數量結算。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廠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8年8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本廠將於108年8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942177,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4.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孟勳、丁建新
聯絡電話
(02)27961833#214、319
機關代碼
3.79.15.2
單位名稱
第一組、第三組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聯絡人
蔡孟勳、丁建新
聯絡電話
(02)27961833#214、319
傳真號碼
(02)27942176
電子郵件信箱
fs-ting@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為4,150,00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延長契約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9 17:00
開標時間
108/08/20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本廠管理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8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水泥製造業(C901030)、預拌混凝土製造業(C901040)或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業(C901050),前述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及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須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為每公噸新臺幣810元。 ※書面投標親送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本廠第三組。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不分段開標審標。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0萬元。 ※履約期限:自通知載運日次日起270日(含)止,得辦理增購,其價款依照本契約所訂價額核計之,延長契約至108年12月31日。 ※本案採單價決標,以公噸計費,預估數量5,000公噸,以實際再利用數量結算。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廠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8年8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本廠將於108年8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942177,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4.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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