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3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鍋爐暨設備冷卻等水質處理技術材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銘曄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8,700
原始預算
$ 764,500
底價金額
$ 720,000
決標折數
98.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凱鈞
聯絡電話 (02)27961833#318
機關代碼 3.79.15.2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聯絡人 許凱鈞
聯絡電話 (02)27961833#318
傳真號碼 (02)27942176
電子郵件信箱 fs-nhrip@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150,000元,期限為契約期滿3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2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8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契約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納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必須確實從事與鍋爐、冷卻水藥品相關業務之公司,且須檢具處理蒸氣產量20噸/小時(每座)以上鍋爐之證明文件(如曾經施作類似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影本,或由其公部門核發之結算驗收證明或公司行號所核發之完工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確實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不分段開標審標。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之 5% 以內,照價決標;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之 5~10% ,機關與廠商以議價方式辦理;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 10% 以上,則以廢標處理。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廠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5年9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本廠將於105年10月10日前(截止投標前1日此行不加入公告)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942177,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4.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凱鈞
聯絡電話
(02)27961833#318
機關代碼
3.79.15.2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聯絡人
許凱鈞
聯絡電話
(02)27961833#318
傳真號碼
(02)27942176
電子郵件信箱
fs-nhrip@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150,000元,期限為契約期滿3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2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8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契約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納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必須確實從事與鍋爐、冷卻水藥品相關業務之公司,且須檢具處理蒸氣產量20噸/小時(每座)以上鍋爐之證明文件(如曾經施作類似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影本,或由其公部門核發之結算驗收證明或公司行號所核發之完工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確實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不分段開標審標。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之 5% 以內,照價決標;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之 5~10% ,機關與廠商以議價方式辦理;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 10% 以上,則以廢標處理。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廠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5年9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本廠將於105年10月10日前(截止投標前1日此行不加入公告)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942177,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4.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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