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4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垃圾底渣吊車控制系統及相關設備整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康驅動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52,326
原始預算
$ 9,200,000
底價金額
$ 9,003,350
決標折數
99.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代碼 3.79.1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寶銹
聯絡電話 (02)27961833#315
機關代碼 3.79.15.2
單位名稱 第三組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安康路290號
聯絡人 彭寶銹
聯絡電話 (02) 27961833 #315
傳真號碼 (02) 27942176
電子郵件信箱 fs-stella@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期滿而次年度未完成發包前,得延長契約期限3個月(延長詳細價目表項次19、20項各1次延購金額為8萬4,000元,21、22項各3次,延購金額為65萬7,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8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9 10:00
開標地點 本廠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8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止,各項目期限詳詳細價目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本府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EZ02010 起重工程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4010 機械安裝業。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具有國內汽電共生設備之大型垃圾焚化廠之垃圾吊車新設或改善之承做能力者,並檢附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之3%。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不分段開標審標。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人工領標收據(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人工領標收據投標。採人工領標者,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廠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本廠將於106年3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942177,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4.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6/03/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寶銹
聯絡電話
(02)27961833#315
機關代碼
3.79.15.2
單位名稱
第三組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安康路290號
聯絡人
彭寶銹
聯絡電話
(02) 27961833 #315
傳真號碼
(02) 27942176
電子郵件信箱
fs-stella@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期滿而次年度未完成發包前,得延長契約期限3個月(延長詳細價目表項次19、20項各1次延購金額為8萬4,000元,21、22項各3次,延購金額為65萬7,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8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9 10:00
開標地點
本廠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8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第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止,各項目期限詳詳細價目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本府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EZ02010 起重工程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4010 機械安裝業。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具有國內汽電共生設備之大型垃圾焚化廠之垃圾吊車新設或改善之承做能力者,並檢附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之3%。 ※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不分段開標審標。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人工領標收據(領標憑據),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人工領標收據投標。採人工領標者,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廠提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本廠將於106年3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942177,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4.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6/03/28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