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10923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長期照顧2.0專業服務及喘息服務特約單位品質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9/09/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學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9.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俐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879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聯絡人 陳俐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879
傳真號碼 (02)87801794
電子郵件信箱 venven1229@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4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9/15
原公告日 109/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1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9樓衛生局衛生稽查科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2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改採本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先行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核准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且章程具長照學類、醫藥學類、衛生學類。 (2)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 (3)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經政府合法登記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以上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150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選委員會以「總評分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優勝廠商。 2.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09年9月30日。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9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9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式8份。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本次更正內容:刪除原第8點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檢具由衛生福利部核可之教授急救技能教育相關經驗之佐證資料或師資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俐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879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
聯絡人
陳俐文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879
傳真號碼
(02)87801794
電子郵件信箱
venven1229@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4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9/15
原公告日
109/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1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9樓衛生局衛生稽查科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2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改採本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先行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核准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且章程具長照學類、醫藥學類、衛生學類。 (2)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 (3)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經政府合法登記證明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以上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150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選委員會以「總評分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優勝廠商。 2.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09年9月30日。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9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9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式8份。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本次更正內容:刪除原第8點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檢具由衛生福利部核可之教授急救技能教育相關經驗之佐證資料或師資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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