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7133/7127
電子郵件信箱
wugalawu@healt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秘書室庶務股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設立之公司或商業組織且營業代碼為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業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市府路一號東南區衛生局二樓秘書室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押標金及保證金額度
本案投標廠商收取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得標廠商需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01萬9,005元,依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
2.本案因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故先辦理保留決標,相關辦理原則詳投標須知第59點。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廠商如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資格請洽秘書室吳宏振(02-27208889分機7133;規格請洽秘書室鄭百卿分機7127)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900,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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