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ehjui@healt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1年4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 1113007988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1.依法核准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辦理長者健康促進、預防及延緩失能、長者健康運動、健康體能等相關。)
2.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僅需任一項符合)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801030(競技及休閒體育場館業)、J802010(運動訓練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b.其他證明文件:立案之醫事機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8.服務建議書。
9.「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10.投標行政區及設置服務據點數一覽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6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選委員會以「序位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優勝廠商。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7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每一行政區設置2處服務據點,每家廠商至多可投標及得標4處服務據點為限。
4.投標行政區及設置服務據點數一覽表,未勾選或勾選超過4處,仍為合格,屆時經評選為合格之優勝序位,將依序順延排序辦理議約,未勾選者依賸餘服務據點數抽籤決定至多4處,機關保有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如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請洽業務單位:健康管理科 吳婕睿小姐 電話: 02-27208889轉1821
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秘書室 葉育伶小姐 電話: 02-27208889轉713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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