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amamotoxgray@healt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1年4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 1113007988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1.依法核准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與本案有關失智照護、長期照顧(護)、醫療照護、公共衛生、社工、教育訓練等。)
2.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且設有醫療機構管理、公共衛生、長期照顧(護)、社會福利或醫學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得以學校官方網站截圖佐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8.服務建議書。
9.「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選委員會以「總評分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優勝廠商。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8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秘書室 葉育伶小姐 電話: 02-27208889轉7132
如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請洽業務單位:長期照護科 李沅融先生 電話: 02-27208889轉187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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