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113年5月7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2729 號函先行修正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與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271萬4,25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開招標,最低標方式決標。
2.本案需繳交押標金新臺幣2萬元,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各為新臺幣2萬元整。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12月16日 ,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盧宜平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31;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鄭宥榆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099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