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1222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疫苗冷運冷藏宅配到點服務」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2/08/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元鴻通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6,000
原始預算
$ 1,120,000
底價金額
$ 1,088,000
決標折數
97.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9.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盈程
聯絡電話 (02)23759800#1924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6樓
聯絡人 王盈程
聯絡電話 (02)23759800#1924
傳真號碼 (02)23611487
電子郵件信箱 whaha001@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新臺幣385萬,擴充期限為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1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4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履約能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秘書室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本府112年3月1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6757號函先行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 1. 公司或商業,應檢附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汽車貨運業G101061或汽車貨櫃貨運業G101081或汽車路線貨運業 G10107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應提出之規格文件: (一)廠商須提供2輛10年內3噸以上之貨車規格說明表(如契約之附件A)。 (二)廠商應提供該2輛貨車以車內持續溫度監測設備,或其他具持續溫度監測功能之設備,於車輛冷藏啟用狀態下,於半年內以持續監測溫度4小時之結果,至少每5分鐘紀錄1次,之測量溫度結果應維持2至8℃(可扣除因放入或取出設備時,溫度上升,但中間過程至少4小時),並產出報表1份(需可看出幾分鐘紀錄1次)。 (三)2輛貨車依第(二)款測溫之測溫設備須有1年內溫度校正報告各1份。 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497萬元整,預算金額新臺幣112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評選依優勝序位依序議價。 2.本案收取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各為新臺幣5萬元整。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8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8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件,應配合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除契約正本採紙本用印外,契約副本應至臺北市政府 「 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 」進行電子化契約簽署,廠商應於電子化契約製作前取得憑證IC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盧宜平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31。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王盈程先生 電話:02-23759800轉192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盈程
聯絡電話
(02)23759800#1924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6樓
聯絡人
王盈程
聯絡電話
(02)23759800#1924
傳真號碼
(02)23611487
電子郵件信箱
whaha001@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新臺幣385萬,擴充期限為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1 17:00
開標時間
112/09/04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履約能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秘書室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本府112年3月1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6757號函先行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 1. 公司或商業,應檢附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汽車貨運業G101061或汽車貨櫃貨運業G101081或汽車路線貨運業 G10107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應提出之規格文件: (一)廠商須提供2輛10年內3噸以上之貨車規格說明表(如契約之附件A)。 (二)廠商應提供該2輛貨車以車內持續溫度監測設備,或其他具持續溫度監測功能之設備,於車輛冷藏啟用狀態下,於半年內以持續監測溫度4小時之結果,至少每5分鐘紀錄1次,之測量溫度結果應維持2至8℃(可扣除因放入或取出設備時,溫度上升,但中間過程至少4小時),並產出報表1份(需可看出幾分鐘紀錄1次)。 (三)2輛貨車依第(二)款測溫之測溫設備須有1年內溫度校正報告各1份。 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497萬元整,預算金額新臺幣112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評選依優勝序位依序議價。 2.本案收取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各為新臺幣5萬元整。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8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8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件,應配合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除契約正本採紙本用印外,契約副本應至臺北市政府 「 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 」進行電子化契約簽署,廠商應於電子化契約製作前取得憑證IC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盧宜平小姐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31。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王盈程先生 電話:02-23759800轉192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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