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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652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9樓衛生局衛生稽查科討論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7/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總收文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109年2月24日府工採字第1093002981號函修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核准登記或設立之公司或商業組織,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802041西藥製造業、F108021西藥批發業、F208021西藥零售業,並具製造業或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押標金繳納收據或憑據。
8.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9.履約標的之衛生福利部(舊名:行政院衛生署)細菌學免疫學製品許可證。
10.產品仿單。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衛生局二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4,682萬5,400元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26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招標,最低價決標。
2.本案底價為單價新臺幣590元整。
3.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09年6月1日。
4.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5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5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林上悰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098,傳真:02-27222427);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疾病管制科曾惠郁小姐(電話:02-23759800分機192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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