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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life28@healt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109年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金額新臺幣30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符合下列(1)、(2)、(3) 項目任一項】:
(1)依法核准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公共衛生及醫療相關等)。
(2)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
(3)依法核准設立之醫療機構、心理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其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衛生局二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8份。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00萬元、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選委員會以「序位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優勝廠商。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5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第2次招標區域:東區。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 莊景宜 電話:02-2720-8889 轉7132 傳真:2722-2427;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謝樂可 電話:02-33936779 轉18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8年度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社區心理衛生分區服務實施計畫(東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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