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10844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6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759800分機193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pk3456789@health.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防疫物資配送到點委外服務」勞務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 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09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北區9樓衛生局衛生稽查科討論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上限用罄或停止徵用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改採本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先行修頒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須同時符合】: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801010倉儲業及G101061汽車貨運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2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0】份(正本1份,副本9份)。
[押標金額度]:無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2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50萬元,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保留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50萬元整,屬逾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辦理。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選小組以「序位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小組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最優勝廠商。
2.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10年3月25日。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24T02:03:23+08:00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10844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pk3456789@health.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 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北區9樓衛生局衛生稽查科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上限用罄或停止徵用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改採本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先行修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須同時符合】: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801010倉儲業及G101061汽車貨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2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0】份(正本1份,副本9份)。 [押標金額度]:無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2.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2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50萬元,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保留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50萬元整,屬逾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辦理。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選小組以「序位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小組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最優勝廠商。 2.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10年3月25日。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0年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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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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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防疫物資配送到點委外服務」勞務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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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71-陸地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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