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7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秘書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秘書室總收文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改採本府114年8月27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22908號函先行修正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4010機械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8.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9.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10萬元整)。
10.規格文件:
(1)廠商依據投標標的物提供架構圖、規格型錄、材質規格型錄或相關資料供審(正本或影本),並請依本案規格於架構圖或型錄上依據本規格書規範編號,逐條標示於型錄上,如為原文(外文)者,請併同檢附中文翻譯本。
【注意事項】
1.本案底價為新臺幣215萬元整。
2.本案須繳納押標金10萬元整。
3.本案須繳納履約保證金22萬元整。
4.本案須繳納保固保證金6萬元整。
5.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月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本案採取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為評分及格最低標),證件封、價格封應分別書面密封,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
4.「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廖瑀心小姐,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32,傳真:02-27222427;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科陳安琪小姐,電話:02-28280102轉593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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