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8020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食品檢驗委外代施(A、B)2項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8/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4,000
原始預算
$ 3,370,000
底價金額
$ 2,960,000
決標折數
74.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9.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徽之
聯絡電話 (02)28280102#5968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檢驗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江徽之
聯絡電話 (02)28280102#5968
傳真號碼 (02)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ajan3558@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67萬元整,以原採購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3/26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以下僅須1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食品、藥物檢驗相關任務。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C01010藥品檢驗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等與履約標的有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 .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 .廠商信用證明。 3 .廠商納稅證明。 4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7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須為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實驗室認證(含該分項投標之全部檢驗項目)之食品衛生檢驗機購,或已申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實驗室認證(含該分項投標之全部檢驗項目)之食品衛生檢驗機購,且須檢附本標案全部檢驗項目之認證證明及檢驗方法之標準作業程序等資料供審查;部份檢驗項目已提出認證申請尚未取得認證應提供提出申請之證明、該項目檢驗方法之標準作業程序、檢驗項目之檢出限量評估、量測不確定度評估,檢驗圖譜及品質管制圖供審查。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招標領取方式及處所 1 .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 .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保證金額度
注意事項 1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67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19條公開招標最低標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分項複數決標,每家廠商投標項次不限1項,請於投標時註明投標項次,開標順序依序為A、B。(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另本案為開口合約,以單價訂約,總價決標,以各分項預算金額為各項之契約價金上限。 2.本案各項預算金額如下: (1).A項食品中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檢驗:337萬元整。 (2).B項食品中防腐劑等檢驗:30萬元整。 3.本案各項公告底價如下: (1).A項食品中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檢驗:296萬元整。 (2).B項食品中防腐劑等檢驗:28萬元整。 4.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3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 處理結果,將於108年3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食品中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檢驗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37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食品中防腐劑等檢驗
截標時間 108/03/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徽之
聯絡電話
(02)28280102#5968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檢驗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江徽之
聯絡電話
(02)28280102#5968
傳真號碼
(02)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ajan3558@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67萬元整,以原採購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3/26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以下僅須1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食品、藥物檢驗相關任務。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C01010藥品檢驗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等與履約標的有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 .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 .廠商信用證明。 3 .廠商納稅證明。 4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7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須為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實驗室認證(含該分項投標之全部檢驗項目)之食品衛生檢驗機購,或已申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實驗室認證(含該分項投標之全部檢驗項目)之食品衛生檢驗機購,且須檢附本標案全部檢驗項目之認證證明及檢驗方法之標準作業程序等資料供審查;部份檢驗項目已提出認證申請尚未取得認證應提供提出申請之證明、該項目檢驗方法之標準作業程序、檢驗項目之檢出限量評估、量測不確定度評估,檢驗圖譜及品質管制圖供審查。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招標領取方式及處所
1 .專人領購: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 .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保證金額度
注意事項
1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67萬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19條公開招標最低標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分項複數決標,每家廠商投標項次不限1項,請於投標時註明投標項次,開標順序依序為A、B。(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另本案為開口合約,以單價訂約,總價決標,以各分項預算金額為各項之契約價金上限。 2.本案各項預算金額如下: (1).A項食品中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檢驗:337萬元整。 (2).B項食品中防腐劑等檢驗:30萬元整。 3.本案各項公告底價如下: (1).A項食品中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檢驗:296萬元整。 (2).B項食品中防腐劑等檢驗:28萬元整。 4.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3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 處理結果,將於108年3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食品中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檢驗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37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食品中防腐劑等檢驗
截標時間
108/03/2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