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8004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8年至110年度食品、藥物檢驗儀器維護(A、B、C、D)4項」保養維護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7/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925,000
原始預算
$ 2,292,526
底價金額
$ 1,917,000
決標折數
48.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9.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佩欣
聯絡電話 (02)28280102#5962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檢驗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楊佩欣
聯絡電話 (02)28280102#5962
傳真號碼 (02)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mt940003@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458萬5,052元整後續擴充期間之單價及條件依原契約辦理。惟109至110年度所需費用如未獲臺北市議會通過或有刪減致不足支應時,則無條件終止契約或以通過之預算額度支應。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以下須同時符合: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等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業別。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投標各分項須檢附該分項之原廠之維護保養能力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 .廠商信用證明。 3 .廠商納稅證明。 4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投標各分項須檢附該分項之原廠之維護保養能力證明書。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7 .押標金繳納憑據。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公開招標領取方式及處所 : 1 .專人領購: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 .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其他:保證金額度 :本案無。
其他:注意事項 : 1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29萬2,526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限制性招標方最低標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分項複數決標,每家廠商投標項次不限1項,請於投標時註明投標項次,開標順序依序為A、B、C、D。(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2.本案各項預算金額如下: (1).A項GC/MS氣相層析質譜等4台儀器保養維護為預算金額新臺幣116萬2,526元整。 (2).B項LC/MS/MS Premier/XE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1台保養維護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8萬元整。 (3).C項GC-FID氣相層析儀1台保養維護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5萬元整。 (4).D項GC-PFPD氣相層析儀1台保養維護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萬元整。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 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08年度D項GC-PFPD氣相層析儀1台保養維護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佩欣
聯絡電話
(02)28280102#5962
機關代碼
3.79.14
單位名稱
檢驗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楊佩欣
聯絡電話
(02)28280102#5962
傳真號碼
(02)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mt940003@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458萬5,052元整後續擴充期間之單價及條件依原契約辦理。惟109至110年度所需費用如未獲臺北市議會通過或有刪減致不足支應時,則無條件終止契約或以通過之預算額度支應。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庶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以下須同時符合: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等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業別。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投標各分項須檢附該分項之原廠之維護保養能力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 .廠商信用證明。 3 .廠商納稅證明。 4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投標各分項須檢附該分項之原廠之維護保養能力證明書。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7 .押標金繳納憑據。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公開招標領取方式及處所
: 1 .專人領購: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南區衛生局2樓秘書室庶務股洽購,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2 .郵遞領購:郵遞時程請自行考量,並檢附回郵"快遞郵資或限時雙掛號郵資(180元)"及信封。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其他:保證金額度
:本案無。
其他:注意事項
: 1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29萬2,526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限制性招標方最低標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分項複數決標,每家廠商投標項次不限1項,請於投標時註明投標項次,開標順序依序為A、B、C、D。(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2.本案各項預算金額如下: (1).A項GC/MS氣相層析質譜等4台儀器保養維護為預算金額新臺幣116萬2,526元整。 (2).B項LC/MS/MS Premier/XE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1台保養維護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8萬元整。 (3).C項GC-FID氣相層析儀1台保養維護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5萬元整。 (4).D項GC-PFPD氣相層析儀1台保養維護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萬元整。 3.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 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08年度D項GC-PFPD氣相層析儀1台保養維護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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