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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於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以原契約條件可後續擴充新臺幣368萬1,539元整,如109年度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依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第2點第2款規定,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如獲議會審議通過,有刪減致不足支應時,則以所通過預算支應或無條件終止契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201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額度:C項(糖化血色素試紙及檢測機器):新臺幣4,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本中心秘書室收發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列有「醫療器材製造業」(CF01011)、「醫療器材批發業」(F1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208031)與本採購案相符者。
2.「醫療器材販賣業」或「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及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複數決標說明」:本採購案分為A、B、C、D共4項,其中A、B、D已決標,本次招標僅為C項:糖化血色素試紙及12臺檢測機器。
2.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詳如臺北市12區健康服務中心「108年度各項檢測試紙及機器租賃暨採血針聯合採購案」(C項:糖化血色素試紙及檢測機器)需求數量表及規格書。
3.分批交貨之期限:
(1)第1批:自決標日次日起24個工作天內交付需求總數50﹪。
(2)第2批:依機關通知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交付需求總數50﹪,最遲於108年9月30日以前完成。
4.分批付款:
每批數交貨完畢後,廠商提出證明文件。機關完成驗收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逕向洽辦機關請款,洽辦機關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個工作天內付款。
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8年4月8日。
(2)
其他資訊
(1)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限制。
(2)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
(3)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4)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5)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許先生 電話:(02)2881-3039轉7117 傳真:2883-6812;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葉小姐電話:(02)2881-3039轉713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