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A06 已決標公告

「113年家戶健康服務業務計畫」第2次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葉如芳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200
原始預算
$ 311,4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28.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代碼 3.79.14.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鈺娟
聯絡電話 (02)23033092#6763
機關代碼 3.79.14.60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聯絡人 林鈺娟
聯絡電話 (02)23033092#6763
傳真號碼 (02)23323514
電子郵件信箱 u2315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1,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林鈺娟辦事員, 為節能減紙僅提供電子檔,請自備USB隨身碟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1 17: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多功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收發櫃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2月0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03269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採固定費率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或從業人員具有醫護、公共衛生或社工背景、護理師、護士專業證照之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倘若投標截止期限仍未達3家以上之廠商投標,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二)廠商請求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3月28日 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最遲將於113年3月 29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三)本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四)評審小組委員:陳銀旬、沈宜蓁、吳智偉、楊依恆、蔡傳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電話:02 -23033092,傳真:02-233235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C組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902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90,2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60
聯絡人
林鈺娟
聯絡電話
(02)23033092#6763
機關代碼
3.79.14.60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聯絡人
林鈺娟
聯絡電話
(02)23033092#6763
傳真號碼
(02)23323514
電子郵件信箱
u2315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1,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林鈺娟辦事員, 為節能減紙僅提供電子檔,請自備USB隨身碟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1 17: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多功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收發櫃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2月0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03269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採固定費率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或從業人員具有醫護、公共衛生或社工背景、護理師、護士專業證照之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倘若投標截止期限仍未達3家以上之廠商投標,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二)廠商請求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3月28日 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最遲將於113年3月 29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三)本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四)評審小組委員:陳銀旬、沈宜蓁、吳智偉、楊依恆、蔡傳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電話:02 -23033092,傳真:02-2332351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C組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90200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90,2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