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A01 已截止

107度辦公場所清潔維護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公告日:106/12/25 截止日:106/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31,2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12/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代碼 3.79.14.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秋梅
聯絡電話 (02)23033092#6761
機關代碼 3.79.14.60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聯絡人 王秋梅
聯絡電話 (02)23033092#6761
傳真號碼 (02)23323514
電子郵件信箱 chiumei56@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1,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107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3萬1,200元整,履約期限為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之期間12個月(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本案採購金額共計66萬2,400元整(107及108年度所需費用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有刪減致不足支應時,則以通過之預算額度擬應或無條件終止契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9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9 17: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多功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健康促進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清潔服務
分類 辦公大樓清潔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採購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核准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清潔服務)。 2.政府核准設立之公司或商業組織。 以上僅需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倘屆投標截止期限仍未達3家以上之廠商投標,業經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27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商(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43條)。 3.本標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金額(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秋梅
聯絡電話
(02)23033092#6761
機關代碼
3.79.14.60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聯絡人
王秋梅
聯絡電話
(02)23033092#6761
傳真號碼
(02)23323514
電子郵件信箱
chiumei56@healt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1,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107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3萬1,200元整,履約期限為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之期間12個月(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本案採購金額共計66萬2,400元整(107及108年度所需費用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有刪減致不足支應時,則以通過之預算額度擬應或無條件終止契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9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9 17: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多功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健康促進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清潔服務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採購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核准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清潔服務)。 2.政府核准設立之公司或商業組織。 以上僅需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倘屆投標截止期限仍未達3家以上之廠商投標,業經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27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商(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43條)。 3.本標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證金金額(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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