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信強儀器有限公司 | $ 388,000 | WIN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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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機關代碼 | 3.79.14.1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廖月君 |
| 聯絡電話 | (02)25553000#2127 |
| 機關代碼 | 3.79.14.14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
| 聯絡人 | 廖月君 |
| 聯絡電話 | (02)25553000#2127 |
| 傳真號碼 | (02)230274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A0201@tpech.gov.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6/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台北市10851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09樓(總務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7/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7/03 14:00 |
| 開標地點 |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至6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 1、專人領購:自113年6月26日起至113年7月2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招標文件規定請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規格請洽業管單位仁愛院區復健科李君碩組主任電話:(02)2709-3600分機3117。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自決標次日起至6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詳契約主文第7條)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3年6月26日08時至113年6月27日17時止),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6.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日 (113年7月3日)。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