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1123 已決標公告

【病房護理器械組、基本器械組(外科)、基本器械組(骨科用)】1批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決標日:111/08/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實貿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0,000
原始預算
$ 1,354,000
底價金額
$ 831,000
決標折數
102.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代碼 3.79.14.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玉娟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3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顏玉娟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3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A1140@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轉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9 12:00
開標時間 111/08/10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或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1年07月07日28時起,至08月01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1年08月04日17時)。 2.規格問題請洽-:劉先生25553000 3.本案如因故流、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4.預定決標日:開標後30日 5.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台幣6萬5,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9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玉娟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3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顏玉娟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3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A1140@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轉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9 12:00
開標時間
111/08/10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或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1年07月07日28時起,至08月01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1年08月04日17時)。 2.規格問題請洽-:劉先生25553000 3.本案如因故流、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4.預定決標日:開標後30日 5.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台幣6萬5,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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