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115100 招標中 (剩 3 天)

115年世界愛滋日活動計畫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公告日:115/07/29 截止日:115/08/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9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代碼 3.79.14.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廖月君/規格:郭書瑜23703739*1767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7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昆明防治中心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廖月君/規格:郭書瑜23703739*1767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7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A0201@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4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5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保院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9 日止,並於 115 年 12 月 9 日 17 時前交付成果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項目須有: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自115年7月29日起至115年8月4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規格方面請洽昆明防治中心郭書瑜 02-2370-3739轉1767。2.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9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5年7月29日08時至115年7月30日17時止),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2萬元整。 5.請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6.本案先審查廠商資格,資格合格廠商方可進行服務企劃簡報(簡報日期及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7.簡報之先後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惟倘有廠商以電子投標,所有合格廠商簡報順序改依領標之時間順序決定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14
聯絡人
廖月君/規格:郭書瑜23703739*1767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7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昆明防治中心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廖月君/規格:郭書瑜23703739*1767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7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A0201@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4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5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保院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9 日止,並於 115 年 12 月 9 日 17 時前交付成果報告。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項目須有: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自115年7月29日起至115年8月4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規格方面請洽昆明防治中心郭書瑜 02-2370-3739轉1767。2.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9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5年7月29日08時至115年7月30日17時止),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2萬元整。 5.請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6.本案先審查廠商資格,資格合格廠商方可進行服務企劃簡報(簡報日期及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7.簡報之先後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惟倘有廠商以電子投標,所有合格廠商簡報順序改依領標之時間順序決定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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