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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01@tpe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3月1日至115年12月16日14時前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專人領購:自115年1月14日起至115年1月22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其他]:1.本案先審查廠商資格,資格合格廠商方可進行服務企劃簡報(簡報日期及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2.簡報之先後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惟倘有廠商以電子投標,所有合格廠商簡報順序改依領標之時間順序決定之。3.規格請洽業管單位昆明防治中心楊皓婷管理師電話:(02)2370-3739分機1816。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5 年3月1 日至115 年12 月16 日14時前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5年1月14日08時至115年1月16日17時止),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6.預定決標日:開標後30日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