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114119 已決標公告

室內藍芽佈置系統建置委外服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決標日:114/08/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20,000
決標折數
98.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代碼 3.79.14.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政翰 羅怡琳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9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林政翰 羅怡琳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9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A4990@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9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院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院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I301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自114年8月19日08時至114年8月20日17時止),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2.履約保證金:新台幣75,000元整 3.規格問題請洽:資訊中心 羅怡琳(02)25553000分機1388 4.本案如因故流、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5.本案先審查廠商資格,資格合格廠商方可進行服務企劃簡報(簡報日期及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 。 6.簡報之先後順序,按編列收訖徵選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為鼓勵電子領標者,故順序以電子領標者在前為原則,現場領標者在後,編列順序以收件時間順序編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政翰 羅怡琳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9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林政翰 羅怡琳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9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A4990@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9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院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院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I301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自114年8月19日08時至114年8月20日17時止),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2.履約保證金:新台幣75,000元整 3.規格問題請洽:資訊中心 羅怡琳(02)25553000分機1388 4.本案如因故流、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5.本案先審查廠商資格,資格合格廠商方可進行服務企劃簡報(簡報日期及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 。 6.簡報之先後順序,按編列收訖徵選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為鼓勵電子領標者,故順序以電子領標者在前為原則,現場領標者在後,編列順序以收件時間順序編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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