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Z3362@tpe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開標室(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本院本採購案履約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共70日曆天(下同)內完成搬遷作業(詳勞務契約第七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具有:G101061汽車貨運業或IZ06010理貨包裝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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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人領購:自114年5月27日起至114年6月9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1.招標文件規定請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規格請洽業管單位秘書室何怡君管理師TEL:(02)2553000轉2377。
4.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共70日曆天(下同)內完成搬遷作業(詳勞務契約第七條)。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4年5月26日08時至114年5月29日17時止),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