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2286@tpe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開標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與本案標的類似容量250KVA(含)以上不斷電系統之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應檢附曾完成相關之驗收證明文件,若其內容無法完全佐證時,應另行檢附契約相關頁面(如履約標的、工作項目內容、簽約雙方用印頁面等)或其他經業主證明完成之文件。若其內容不足以檢視或判斷者,視為不合格標。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維護工程師具有室內配線乙級(含)以上技術士或甲種電匠證照,廠商投標時須檢附本項人員勞保投保資料影印本(需加保1個月以上)。
(2)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含)以上技術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含)以上技術士,廠商投標時須檢附本項人員勞保投保資料影印本(需加保1個月以上)。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維護工程師應為現有大宗不斷電設備(飛瑞、台達、SOCOMEC、盈正豫順)認可之工程師(需檢附1家原廠或其授權之機構技術受訓證明,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自112年10月25日起至112年10月30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招標文件規定請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規格請洽業管單位工務室李思儒管理師TEL:(02)2555-3000轉2215。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至無待解決事項止,若不及於113年1月1日前決標,則以決標次日起算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2年10月25日08時至112年10月26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為112年10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6.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452萬5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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