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111004 已決標公告

111至112年度完全不斷電系統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決標日:110/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集眾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80,000
原始預算
$ 4,819,452
底價金額
$ 4,096,000
決標折數
106.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代碼 3.79.14.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嚴凌瑩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8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嚴凌瑩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8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Z0444@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9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0/12/14 14: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業務單位簽見為保障本院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收發室(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 4.押標金:免。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 5%。 5.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後30止日。 6.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7.規格疑問請洽詢本院工務室朱俊宇先生電話25553000-2213(0905210158)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0年12月6日08時30分起,110年12月7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0年12月11日17時止。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或原契約屆滿後次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A.E601010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須備■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B.█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 (1)維護工程師具有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甲種電匠證照。 (2)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含)以上技術士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結業証書。 C.█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維護工程師應為本院現有大宗不斷電設備(飛瑞、台達、盈正豫順)認可之工程師(需檢附1家原廠或其授權之機構技術5年內受訓證明,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洽購,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嚴凌瑩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8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嚴凌瑩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8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Z0444@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9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0/12/14 14: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業務單位簽見為保障本院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收發室(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 4.押標金:免。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 5%。 5.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後30止日。 6.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7.規格疑問請洽詢本院工務室朱俊宇先生電話25553000-2213(0905210158)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0年12月6日08時30分起,110年12月7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0年12月11日17時止。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或原契約屆滿後次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A.E601010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須備■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B.█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 (1)維護工程師具有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甲種電匠證照。 (2)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含)以上技術士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結業証書。 C.█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維護工程師應為本院現有大宗不斷電設備(飛瑞、台達、盈正豫順)認可之工程師(需檢附1家原廠或其授權之機構技術5年內受訓證明,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洽購,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1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