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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40@tpec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4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I301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之相關証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5年09月02日08時起,至09月05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105年09月18日17時)。
2.預定決標日為(105年10月7 日)。。
3.規格問題請洽-羅小姐-25523234-1308
4.本案於105年09月20日14時先審查廠商資格,資格合格廠商方可進行服務企劃書簡報(簡報日期及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
5.簡報之先後順序,按編列收迄徵選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為鼓勵電子領標者,順序以電子領標者在前為原則,現場領標者在後,編列順序已收件時間順序編號)
6.本案如因故流、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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