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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契約期限或上限金額屆滿前,得經雙方同意後,後續擴充1年,後擴金額3,996萬1,597元(由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藥品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領有相關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為合法登記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其營業項目為西藥藥品者,營業代碼為:F208021西藥零售業、C802041西藥製造業、F108021西藥批發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詳契約書稿、投標須知、04醫用氣體合約附加條款及補充說明、05招標品項規格明細表、06評選須知等文件。
2.履約保證金額度:詳05招標品項規格明細
3.如對於規格部份有問題,請洽詢(02)2555-3000轉2786藥劑部蔡心荃藥師。
4.本案114年7月15日上午10時00分進行資、規格審查,地點: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5.於開標當日宣布資、規格合格廠商,合格廠商將進入第二階段評選(評選及簡報日期及時間,本機關另行通知)。
6.簡報之先後順序,按編列收訖徵選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為鼓勵電子領標者,故順序以電子 領標者在前為原則,現場領標者在後,編列順序以收件時間順序編號。)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自114年6月27日08時至114年7月1日17時止),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8.本契約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招標公告上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9.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内至本機關辦理資格、規格文件正本核對手續。
其他:更正
1..本案因採購監辦條文引用有誤故此修正。
2.已購買標單者請以原標單換取新標單,已電子領標者請重新下載;仍以原標單投標者則視同接受新標單內容;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