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Z3362@tpe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得逕與廠商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保留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94萬3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開標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合約屆滿之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洽購,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收發室(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
4.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項次1:低糖豆漿(豆奶)3萬元整,項次2:米漿新台幣3萬元整
5.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後30止日。
6.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7.規格需求問題請洽詢營養部林立婷小姐(電話25553000-2776分機)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2年12月27日08時30分起,113年1月5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2年12月22日17時止。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906,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