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鄭州路14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楊敏雪/規格:營養部林立婷管理師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2286@tpech.gov.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16&orgId=3.79.14.14&cno=F111053&seq=01&UpdSq=02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3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0/03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開標室(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詳「附加說明欄」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本採購標的相符者。(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更正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押標金(同履約保證金)额度」項次4金額為新臺幣2萬2,000元整。 (二)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1年9月23日08時至9月26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於111年9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9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1、專人領購:自111年9月20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招標文件規定請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規格請洽業管單位營養部林立婷小姐TEL:(02)2555-3000轉2776。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自112年1月1日起(若112年1月1日前未決標,自決標次日起計)至113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合約屆滿之基準。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完成本案標的物。(詳契約主文第7條)。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1年9月20日08時至111年9月22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為111年9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6.押標金(同履約保證金)額度: 項次1:39萬元整、項次2:9,000元整、項次3:22,000元整、項次4:23,000元整、項次5:12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規定)。 7.本案公告底價: 單價新臺幣項次1:每罐11.5元整、項次2:每罐28.8元整、項次3:每百公克4.62元整、項次4:每百公克121.7元整、項次5:每百公克76元整。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項次1:管灌均衡配方(液狀)A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13,322,40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項次2:小兒管灌均衡營養品(液體)220ml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3:品項名稱
項次3:麥芽糊精(粉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4:品項名稱
項次4:食物增稠劑(粉狀)B:清澈配方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5:品項名稱
項次5:營養補充單素--蛋白質(粉狀大包裝)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5:預算金額
4,046,000元
fetched_at
2022-09-23T13:26:09+08:00
電子郵件信箱
A2286@tpech.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總務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16&orgId=3.79.14.14&cno=F111053&seq=01&UpdSq=02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開標室(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本採購標的相符者。(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更正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押標金(同履約保證金)额度」項次4金額為新臺幣2萬2,000元整。 (二)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1年9月23日08時至9月26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於111年9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9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1、專人領購:自111年9月20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招標文件規定請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規格請洽業管單位營養部林立婷小姐TEL:(02)2555-3000轉2776。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自112年1月1日起(若112年1月1日前未決標,自決標次日起計)至113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合約屆滿之基準。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完成本案標的物。(詳契約主文第7條)。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1年9月20日08時至111年9月22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為111年9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6.押標金(同履約保證金)額度: 項次1:39萬元整、項次2:9,000元整、項次3:22,000元整、項次4:23,000元整、項次5:12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規定)。 7.本案公告底價: 單價新臺幣項次1:每罐11.5元整、項次2:每罐28.8元整、項次3:每百公克4.62元整、項次4:每百公克121.7元整、項次5:每百公克76元整。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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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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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品5項(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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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23-穀粉,澱粉及澱粉製品;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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