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3481@tpec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本院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為696986元整(項次1:448646元、項次2:67300元、項次3:181040元),得逕與廠商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或以郵遞方式(請附回函信 封暨限時掛號回郵新臺幣107元整,郵寄封面註明「購買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購領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營養部「紙類及印刷(107)」採購案規格及需求二、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上班時間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行政中心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2、函購:工本費200元,自備足夠回郵郵資及約B4大小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案預定決標日為開標當日。108年3月26日
2.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項次:1萬。(同押標金)
3.請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 (自108年3月19日08時至3月20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8年3月24日17 時。
5.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3項次:226,300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