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4165 已決標公告

115年松德院區高壓保護電驛汰換設備財物採購案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決標日:114/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丞宏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0,000
原始預算
$ 4,993,000
底價金額
$ 4,000,000
決標折數
6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代碼 3.79.14.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鈞宜 黃聖揚(松德工務課)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8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簡鈞宜 黃聖揚(松德工務課)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8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Z3362@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5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專人領購:自114年12月4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1.招標文件規定請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規格請洽業管單位松德院區工務課黃聖揚先生TEL:(02)-27263141#1390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4年12月4日08時至114年12月8日17時止),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 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鈞宜 黃聖揚(松德工務課)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8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簡鈞宜 黃聖揚(松德工務課)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38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Z3362@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5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專人領購:自114年12月4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萬華辦公室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總務室)。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標單。 1.招標文件規定請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規格請洽業管單位松德院區工務課黃聖揚先生TEL:(02)-27263141#1390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4年12月4日08時至114年12月8日17時止),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 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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