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Z0664@tpec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5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請洽總務室
開標地點
1085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4.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20000元整
5.﹝招標項目﹞消防自動警報逆止閥及壓力開關汰換((為避免日後施工期間造成雙方困擾,以及讓廠商確實了解現場實際狀況,投標前建議投標廠商至現場會勘確認。))
6.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日(預定為年月日) (本案依預算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辦理採購招標處理原則規定:「預算未經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審議通過後再行辦理後續事宜。)
7.開標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8.本案聯絡人:請洽松德院區-工務課27263141-1363分機:陳真平先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 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或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或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或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消防器材)。※請勿將「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投標(2)繳納營業稅最進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3)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請洽總務室購買,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等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提出異議受理期限:自本案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7年10月22日08時至10月23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7年10月28日12時。
5.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一)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電話:25553000、傳真號碼:23027411
(二)地址:臺北市鄭州路145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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