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Z0664@tpec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洽總務室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4.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20萬元
5.﹝招標項目﹞107至109年各院區鍋爐及空調藥劑等財務採購案【本採購案內所有數量為三年預估使用量,決標後依本院各院區業務需求量下訂之,承商不得據以要求增加契約單價或其他請求。】
6. 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日(106年10月3日)
7. 開標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8.本案聯絡人:請洽院本部-工務室,(02)25553000分機2215 鄭智陽先生。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若107年1月1日前未決標,自決標次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有C802120工業助劑製造業」或有與水處理相關項目者。(2)繳納營業稅最進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3)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需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4)需求說明詳審查表上相關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洽總務室購買,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提出異議受理期限:自本案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6年9月22日08時至9月24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6年10月1日17時。
5.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一)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電話:25553000傳真號碼:23027411
(二)地址:臺北市鄭州路145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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