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6058 已決標公告

106年中文休閒雜誌及專業期刊乙批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決標日:106/05/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年盈文化事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0,000
原始預算
$ 562,940
底價金額
$ 3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代碼 3.79.14.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麗美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41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王麗美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41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Z0664@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洽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10 12:00
開標時間 106/05/1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8000元整 9、開標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10、預定決標日為開標當日(106年5月11日)。 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4、其他詳如見投標須知 5、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新台幣28000元整) 6、招標項目:106年中文休閒雜誌及專業期刊乙批 7、本案聯絡人:教學研究部-陳禮群先生 (02)27093600分機5233 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6月1日至107年05月31日(若106年6月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台北市政府頒修版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等相關證明文件;與本採購案相關者。(※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繳納營業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3)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需有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才有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洽總務室購買,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詳閱契約書搞、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提出異議受理期限:自本案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6年5月5日08時至5月6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6年5月9日12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0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麗美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41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王麗美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41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Z0664@tpe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洽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10 12:00
開標時間
106/05/1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8000元整 9、開標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10、預定決標日為開標當日(106年5月11日)。 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4、其他詳如見投標須知 5、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新台幣28000元整) 6、招標項目:106年中文休閒雜誌及專業期刊乙批 7、本案聯絡人:教學研究部-陳禮群先生 (02)27093600分機5233 8、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6月1日至107年05月31日(若106年6月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台北市政府頒修版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等相關證明文件;與本採購案相關者。(※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繳納營業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3)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需有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才有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洽總務室購買,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詳閱契約書搞、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提出異議受理期限:自本案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6年5月5日08時至5月6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6年5月9日12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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