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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277@tpech.gov.tw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行政中心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或以郵遞方式(請附回函信 封暨限時掛號回郵新臺幣107元整,郵寄封面註明「購買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購領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費新臺幣 200元整。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開標室(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4樓A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萬華辦公室預約系統30日歷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納稅證明資料影本(近一期或前一期)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需要三項圖章才有效)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應附證件或特定資格文件: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具CC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E701010及弱電工程業或電器安裝業E60102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資料處理服務業或電腦設備安裝業(I301010、I301020、E605010)之廠商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勿將「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專人領購:上班時間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行政中心總務室採購供應股洽購(地址:108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2、函購:工本費200元,自備足夠回郵郵資及約B4大小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案預定決標日為開標當日後30日。
2.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47,000元整。(同押標金)
3.請詳閱契約書稿、投標須知、規格表等文件。
4.資訊室:連絡人(02)25523234轉2206張明珠小姐。
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 (自106年01月19日8時至01月20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6年01月23日12時。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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