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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664@tpech.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6個月之權利,為新台幣38萬3500元整,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西寧行政中心(台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西寧行政中心開標室(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2樓)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8.預定決標日即為開標日(105年9月13日)
9.開標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西寧行政中心開標室(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收發室【臺北市西寧南路4號4樓】;郵寄報價單(標單)者,請自行計算並注意截止收件期限,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4.履約保證金:同押標金
5.「招標項目」:105-107年度健檢中心貴賓健檢服裝乙批
6.本案聯絡人:請洽電話02-25553000-2254分機,健康促進與管理中心:葉雨蓁小姐。
7.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詳需求及採購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2)繳納營業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3)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需要三項圖章才有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請於截止收件期限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西寧行政中心(台北市西寧南路4號2樓總務室)洽購,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2、函購:工本費貳佰元,自備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詳閱契約書搞、投標須知、規格書等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提出異議受理期限:自本案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05年9月1日時至9月3日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為105年9月11日17時。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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