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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屆滿後,得經雙方協議由廠商依原契約內容價金項目不分項,延長契約供貨期間(擴充半年止),金額為996萬2,133元整,本院保留實際使用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領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
履約期限
原合約屆滿後次日起至117年9月30日止,餘詳契約及規格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領有相關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為合法登記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其營業項目為醫療器材製造、批發、零售業等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2. 醫療器材「販賣業」或「製造業」之藥商許可執照(產品非屬醫療器材免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文件摘要】:〈1〉 除現金外之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 以內、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5〉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6〉人工領標收據(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7〉醫療器材製造或輸入許可證(品項不需列管者(即非屬主管機關認定之醫療器材),亦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8〉『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採購衛材試用申請書』合格證明等。
其他:其他
:1.詳契約書稿、投標須知、『招標品項、投標及押標金一覽表』等文件2.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114年10月16日 至114年10月18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 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 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 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 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 數)。***預定決標日為開標日。(114年10月28日)3. 本契約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合約),招標公告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本案採複數各分項(組)決標,該上限金額為各分項(組)之總計,案內各分項(組)預算金額詳『招標品項、投標及押標金一覽表』。4.本次招標品項需試用,有關試用期程及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說明』,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第一階段辦理「資格標」及「規格標」開標,再進入第二階段「價格標」比價或議價程序;詳相關招標文件。5. 注意事項:投標廠商得檢附有效期限之合格證明文件,免再附具樣品;倘若投標廠商無法提出合格證明文件者,『請於投標文件時一併檢附其樣品,供機關審查之』,投標文件中兩者皆未檢附視為不合格(樣品不得於現場開標時再提出,不論得標否樣品皆不歸還),投標文件中兩者皆未檢附視為不合格。
投標須知第57條第(四)項價格文件審查結果未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投標書除前目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仍屬不合格標:(1)報價未以中文大寫數目字填寫或鍵入。(2)書寫或列印模糊不清,難以辨識。(3)破損致部分文字缺少。(4)未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或其印文或簽署不能辨識。(5)未能辨識標價之情形者。*(6)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9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