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MB22001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陽明院區醫療大樓2樓A區門診公廁修繕工程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決標日:113/0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北雍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8,000
原始預算
$ 907,600
底價金額
$ 79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代碼 3.79.14.1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萬璋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9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李萬璋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9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A0909@tpe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1/24
原公告日 113/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1/3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室內裝修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保證金額度 依契約總價百分之十計算。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3.如對於規格部份有問題,請洽詢(02)28353456 轉6003工務課何思宜工程師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3年1月19日8時起至113年1月24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113年1月28日17時前)。 5.本案如因故流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6.預定決標日期為113年1月30日。 7.本案施工圖說及標單內容局部有錯誤予以更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4.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萬璋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9
機關代碼
3.79.14.1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李萬璋
聯絡電話
(02)25553000#2129
傳真號碼
(02)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A0909@tpec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1/24
原公告日
113/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1/30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室內裝修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保證金額度
依契約總價百分之十計算。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3.如對於規格部份有問題,請洽詢(02)28353456 轉6003工務課何思宜工程師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自113年1月19日8時起至113年1月24日17時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113年1月28日17時前)。 5.本案如因故流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文件可續用,人工領標之廠商需至本院換取新標封。 6.預定決標日期為113年1月30日。 7.本案施工圖說及標單內容局部有錯誤予以更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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