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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總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函頒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CK製鞋業及其他相關行業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繳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2萬5,000元,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2.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保固期限:自驗收合格日起90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3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有關本案需求規格之疑義,請洽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楊坤龍(電話:02-23313561轉2206、傳真:02-23832743)、保安科警務正莊清雄(電話:02-23313561轉2083、傳真:02-23318964)。
7.簽約前廠商應開通「台北通」帳號,以完成本案契約簽訂相關事宜。
8.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9.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3萬4,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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