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9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M-Police警用行動載具周邊配件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11/06/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禹盛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3,150
原始預算
$ 1,134,830
底價金額
$ 1,032,695
決標折數
75.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棋秀
聯絡電話 (02)23119536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蘇棋秀
聯絡電話 (02)23119536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willysu@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金額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之標餘款為上限(預算金額減契約價金),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6/0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萬6,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9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參採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納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繳納額度及繳納期限:新臺幣(下同)11萬3,000元;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繳納。 2.得標廠商應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3萬4,000元,本履約標的經驗收合格翌日起,由廠 商保固1年。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6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間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4.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者,請洽本局資訊室巡官徐君毅,電話:02-23313561轉2233。 5.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6.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03萬2,695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棋秀
聯絡電話
(02)23119536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蘇棋秀
聯絡電話
(02)23119536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willysu@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金額以本採購案預算金額之標餘款為上限(預算金額減契約價金),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6/0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萬6,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9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參採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納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繳納額度及繳納期限:新臺幣(下同)11萬3,000元;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繳納。 2.得標廠商應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3萬4,000元,本履約標的經驗收合格翌日起,由廠 商保固1年。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6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間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4.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者,請洽本局資訊室巡官徐君毅,電話:02-23313561轉2233。 5.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6.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03萬2,695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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